- 来源: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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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9-23 17:48
1.为什么要制定《新余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评审专家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充分发挥技术评审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不断提升我市环评文件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余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2.文件中的技术评审专家指哪些?
本办法所称技术评审专家,是指入选我市环评专家库,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全市各类环评文件技术审查工作的人员。
3.文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新余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技术评审机构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审的专家的监督管理。
4.入选专家库的技术评审专家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入选专家库的技术评审专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从事环评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化工、交通、建材、农林水利等相关行业15年以上,熟悉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和行业生产工艺、技术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无信用记分。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及现场踏勘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对专家库紧缺的或特需的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5年内无各级专家库出库记录。
关联稿件:《新余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http://hbj.xinyu.gov.cn/hbj/zcjd/2024-09/23/content00c5475d8b8b45878ad6f695ac13b9a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