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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关于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来源: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6-05 17: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51-2023年5月31我市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0-64227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6421561(行政审批服务科)

真:0790-6442357

通讯地址:新余市仰天西大道1518号(33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批复日期

1

江西昌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电镀 加工40万㎡电池配件项目

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

余高环审字〔202325

202356

2

新余市兰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7000万块(折合标砖)烧结煤矸石多孔砖加工生产线

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渝环审字[2023]7

2023523

3

新钢电弧炉项目地块固废整治项目

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渝环审字[2023]8

2023524

4

县医共体龙头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分环审字〔202317

202359

5

仙女湖区九龙山乡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余环审字〔20239

202355

6

分宜工业园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余环审字〔2023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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