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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关于拟推荐吴永昌同志为江西省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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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要求,经单位民主推荐,拟推荐吴永昌为江西省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吴永昌,男,汉族,1997年8月,中共预备党员,本科,现任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

二、简要事迹

该同志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多次主动请缨参加部级和省级交叉执法监督帮扶工作,在技能竞赛中多次获得省市级联合比武奖项,主导调查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积极推进行刑衔接。他主动请缨参加2023年江西省净土保卫战执法监督帮扶、2024年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监督帮扶、2024年第十三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2025年机动车检验机构线索核查及重型柴油货车排查等帮扶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考验、增长才干。他在技能竞赛中积极争先,斩获2024年新余市“天工杯”生态环境执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个人综合一等奖、2025年新余市“天工开物杯”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执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个人综合一等奖,2025年江西省“天工杯”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执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个人综合一等奖及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单项一等奖,这一连串的成绩,绝非偶然,正是平时刻苦钻研、技能娴熟的结果。他灵活运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充分调查新余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犯罪案件,积极推动“行刑衔接”,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实现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有力打击。

为广泛征求意见,接收群众监督,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12月9日前以书面和电话方式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12月9日

联系方式:0790-6510855

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12月2日